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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万村大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办公室,各县(市、区)司法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活动的开展和督查工作。

  市局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处室定点联系制度。沈自怀局长联系指导包河区工作,耿广成副局长联系指导长丰县和庐阳区工作,李虹副局长联系指导肥西县和蜀山区工作,纪委书记傅明联系指导肥东县和瑶海区工作,政治部张弘主任联系指导经济开发区和新站开发区工作。各县区司法局班子成员也要定点联系1-3个司法所的“进万村大服务”工作,选择部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扎实的乡镇尝试建立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将其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农村的重要平台,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三)主要内容

  1、法律政策宣讲进村入户。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以“讲法律、讲政策”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讲《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宣讲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二是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以案说法、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常识培训、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农民理性合法表达诉求。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利用省委省政府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契机,在每村农家书屋中设立一个法律图书专柜。每户赠送一本常用法律知识手册,每村民小组培养一位法律明白人,每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四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指导各村进一步修订依法治村“小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以“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

  2、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村入户。一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参与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农民工外出务工、扩大内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金融信贷等涉农涉法事项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内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涉及到在农村开工的重点项目,要及时跟进提供法律服务。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减少矛盾纠纷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覆盖城乡、遍及乡村的法律援助网络。二是畅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通道。发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连心卡”,承诺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打造“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维权难、打官司难问题。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深入乡村,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三是降低法律服务收费。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农村基层组织、村级经济组织法律顾问,接受农村基层组织、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委托,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收费按规定标准下限收取。四是简化法律援助手续。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便利,对农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手续齐备的,经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立即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手续不齐的,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农民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因工伤索赔的案件,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报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直接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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