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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衡正公证处对口肥西县,市中安公证处对口肥东县和长丰县,要在当地公证处的配合下,至少开展一次公证咨询活动及公证进村服务。

  (三)第三阶段(2009年3月11日至3月底):总结评比阶段

  各县、区司法局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上报市局“进万村大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应在3月20日前将调研文章及案例或心得报送市局“进万村大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对“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广大司法行政机关干警走进群众中间,深入农民家中,面对面地倾听群众的呼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司法行政部门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切实强化措施,把“进万村大服务”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扎实推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正确处理好“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针对农民群众的需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进万村大服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巩固和扩大“进万村大服务”活动成果,促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三农”各项措施经常化、制度化。

  各县区要对照“进万村大服务”四个基本要求和“六个一”标准,经常性地进行认真检查、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指导补课,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现象。

  活动期间,市局督查组将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各县区活动方案制定、工作实施及督查情况;司法所进村入户开展情况;局机关各处室、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将每月通报一次,作为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数据,反映工作动态。各县区要确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数据报送工作。通过外网、政法专网等渠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图片;通过ftp系统上报工作信息和相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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