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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


  诊断依据:1.临床 2.CT超声波X光 3.智力测定 4.脑干诱发电位 5.其他

  报告单位:         报告医师: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反面:

  填卡说明:

  1.填报对象及年龄:居住在本市的0-14岁残疾儿童。

  2.填报内容:报告卡的所有内容请仔细填写,以备随访。

  3.诊断标准:按《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请具体填写到残疾病名、程度。

  4.残疾类别:如有多项残疾可多项选,并划O表示。

  5.凡圈“其他”项目,请具体填写。

  附件2:
  深圳市残疾儿童季(年)报表

  填报单位:

  统计编号:

年龄

儿童数*

残疾数

残疾类别

合计

视力

听力

肢体

语言

精神

智力

0

1

2

3

4

5

6

7

8-1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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