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
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党建和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融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积极开展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为重点的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把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责任领导:应建华、张志飞,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处、教育纪工委)。
(二)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强化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开展“打造廉洁教育,共建共享品质教育”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实行教育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与局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对当年局任命的处级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和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通过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音像资料等,深化警示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责任领导:应建华、张志飞,责任部门:组织处、纪工委)。
(三)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局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进一步完善局党委、直属学校(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机关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和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反腐倡廉文件、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参加反腐倡廉教育登记、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讲党课、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等制度(责任领导:应建华、张志飞,责任部门:组织处、宣传处、机关党委、纪工委)。
(四)深入推进校园、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杭教〔2005〕2号),把廉洁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校报校刊等载体,加大廉洁教育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学生廉洁意识。把廉洁从教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中,融入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创“满意单位”等经常性工作中。努力形成青少年学生崇尚廉洁、教师廉洁从教、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文化氛围(责任领导:应建华,张志飞,责任部门:宣传处、团工委、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工委、教科所、普教研究室、职教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