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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

  外地在沪施工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市血液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及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统筹组织实施。
  (五)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拓展本市自愿无偿献血渠道。
  各级卫生部门、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继续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组建,认真实施并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在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方面的作用,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市用血自给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的能力。
  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区县和市血液中心要整合社会资源,把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与通过流动采血车、无偿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募集,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献血的组织动员,以及高校大学生无偿献血和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着重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切实提高本市单采血小板的自给能力。
  各级卫生部门、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要加强政策调研,围绕推进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发挥外来人口在无偿献血中的作用,加强应急无偿献血队伍的建设和搞好世博会备血等课题,制订应对措施。
  2009年本市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工作安排,由市卫生局另行通知。

  附件:2009年本市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单位无偿献血总量(人份)
黄浦区35847
卢湾区9622
徐汇区23766
长宁区10502
静安区6929
普陀区13395
闸北区57497
虹口区11563
杨浦区9477
宝山区12631
闵行区24816
浦东新区29933
嘉定区15260
金山区15043
松江区18361
青浦区12577
南汇区11346
奉贤区9419
崇明县12465
高校60000
合计4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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