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技术准备。市公安局按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利用常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对改革前后人口信息数据转换、数据备份和相关信息查询等技术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方案。
4.组织业务培训。各改革具体承办单位组织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认真学习《方案》和《细则》,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和要求,明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细则》相关条款,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
1.按时实施改革。全市公安机关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其他改革具体承办单位的紧密配合下,按照《方案》、《细则》规定,全面启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受理和办理居民登记落户、户口迁移等事项,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改革后,公安机关在换发居民户口簿、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开具准迁证、迁移证等时,不再标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在户别栏统一填写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其他改革具体承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财政部门负责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资金的预算和保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变更登记、业务指导、监管等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就业培训等方面工作;计生、民政、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保证改革全面协调推进。
2.优化技术支撑。在改革实施一段时间后,市公安局结合改革进程,优化和改进常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以确保改革所必需的技术支持。
3.完善政策措施。各改革具体承办单位要密切关注改革动态,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执行政策的一致性。对改革进展情况和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相关政策措施在理解和执行上遇到的问题、困难,要及时向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统一协调解决。
4.规范操作办法。在改革进程中,各改革具体承办单位加强调查研究,注意经验积累,根据《方案》和《细则》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和完善操作办法,确保改革具体运作规范有序。
六、工作要求
(一)解放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是中央、省委根据社会形势发展需要作出的战略部署,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齐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对于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实现公民生存状态的公平、平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