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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2)加强国际警务合作。(省公安厅负责,省政府外事办、省司法厅配合)

  (3)加强边防管理和出入境证件检查工作,打击非法偷越国境活动。(省公安厅负责)

  (4)切实做好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预防工作。

  --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边境地区群众对相关法律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了解,提高其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省司法厅负责,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加强对边境地区公安司法人员的培训,增强其防范、处置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省公安厅负责)

  --加强对边境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境外就业中介经营活动,促进劳动力合法有序流动。(省劳动保障厅负责,省公安厅、省交通厅、昆明铁路局配合)

  (5)做好国际反拐合作项目的建设和引进工作,充分利用有关国际组织的资源和技术,借鉴其反拐经验和方法。加强国际交流,了解国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加强我省应对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策略的研究。(省公安厅负责,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配合)

  四、实施、监督和评估

  (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实施意见的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州(市)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对本实施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

  附件:

云南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孟苏铁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曹建方 副省长

  成 员:
  钱恒义 省委副秘书长

  蒋兆岗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贵荣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吉安 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浦林法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

  贺金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建颖 省教育厅副厅长

  先燕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邱常林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周鹄昌 省司法厅巡视员

  张云松 省财政厅副厅长

  和江峰 省人事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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