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供热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2月4日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景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区供热问题。现将《关于城区供热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城区供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12月4日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景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卿在市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今冬供暖问题,副市长赵卫东,市委办、市政府办,秦州、麦积区政府、市财政局、建设局、国资委、信访局、房管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由于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我市城区供热特别是困难企业和自行分散供热小区困难和问题较多,相关部门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个别单位或小区没有按期供暖,甚至有些地方至今还没有供热,引发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反映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必须及时妥善地解决供暖问题,保障群众安全过冬。会议原则同意12月4日上午赵卫东副市长组织召开的城区供热专题会议议定事项。
会议议定:
1.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赵卫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秦州、麦积两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供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建设局副局长张长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解决全市供热方面的有关问题。
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建设局、房管局、国资委、商务局、供销社、中小企业局等企业主管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确保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供热企业(已改制的按原管理渠道)不出问题;两区政府要强化社区责任,确保住宅小区不出问题。
3. 市政府研究出台的有关供热补贴货币化改革政策,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津补贴制度的完善,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既合情、又合理,绝大部分群众是满意的,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①两区政府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把困难群众的补贴足额发放到位;②市财政必须在一周内与供热企业清算行政事业单位供热费,并一次拨付到位;③各单位尽快把给职工的取暖费补贴发到手中;④督促工商业企业按期足额交清供热费;⑤由市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对干部职工缴纳取暖费情况进行清理,对拒不缴纳取暖费的给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