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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

序号

规费名称

计费基础

规费费率

1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6.0~11.0%

2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6~1.1%

3

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3.0~4.5%

4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2.0~5.0%

5

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

意外伤害保险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8~1.3%

注:1、规费标准中包括企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2、《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


  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费的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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