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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三个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三个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泰安市非煤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泰安市烟花爆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三个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泰安市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应急救援程序
  4.2.1 事故接报
  4.2.2 预案启动
  4.2.3 成立救援组织
  4.2.4 实施救援
  4.2.5 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4.2.6 应急救援重点
  4.2.7 设立警戒区
  4.2.8 紧急疏散
  4.2.9 现场急救
  4.2.10 处理
  4.2.11 火灾控制
  4.2.12 善后处理
  4.2.13 事故调查和处理
  4.3 应急结束
  5.信息发布
  6.后期处置
  7.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2 应急队伍保障
  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7.4 其它保障
  7.5 演练
  8 附则
  9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在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为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扩散、爆炸、着火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泰安市境内化工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都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是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目前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0多家、使用危化品的化工生产企业20家、医药生产企业3家,还有众多的油漆、压缩气体、溶解乙炔、酒精和小有机化工合成生产经营企业。另外,我市境内有4条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密集,总里程达1200多公里,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多。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全市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品种60多种,其中光气、氯气、三氯化磷等剧毒化学品14种,化工企业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43家。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爆炸、火灾、中毒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设立泰安市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分别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组成。依托泰安市消防特勤大队和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救护队开展应急救援。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部成员

  指 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协助副市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监察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卫生局、质监局、气象局、京福(沪)高速公路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各1名。
  
  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及时掌握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损失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划定事故现场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4)迅速控制事故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控,确定事故的危害程度;
  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

  (6)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协助副市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公安局、安监局负责人担任,负责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
  
  (三)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及疏散区域警戒、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抢险救援组。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技术保障组。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消防支队、质监局、环保局、气象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划定人员疏散范围;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

  4、现场处置组。市安监局牵头,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和事故单位的抢险队伍组成,主要负责紧急状态下现场泄漏控制、泄漏物处理、设备抢修等抢险作业。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应急处置,保证对周边环境和地下水资源无污染。

  5、医疗救护组。市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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