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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
(鲁工指字〔2008〕1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面对百年一遇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一系列部署,增加投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受整个经济形势的影响,我省工业经济增速下滑,一些企业经营困难,个别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和职工下岗。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影响经济和社会大局,影响社会安定。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帮助企业发展生产,为企业创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按照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电视会议要求,现就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78号文件,加快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财综[2008]78号文件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我省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不等不靠,抓紧贯彻落实。同时,对78号文件之外的省及省以下规费项目,也要大刀阔斧地开展清理工作。对那些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取消暂时有困难的,要先把收费标准降低50%。对当前经营有困难的企业,要分别情况,给予减交、免交和缓交。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查处老“三乱”和新“三乱”行为。各级纪检、监察和企业减负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一经发现,不但要将违规收费退还企业,而且要追究收费部门一把手的行政责任。要继续贯彻好省经贸委《关于集中开展涉企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治理活动的通知》,坚决查处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新“三乱”行为,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形象工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公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一把手和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暂停面向企业的非必须的检查活动。从现在起到明年一季度,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非必须的检查活动。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及计划生育等必须的检查,实行“履职不收费”的原则,并尽量减少数量或合并开展;其他检查项目一律停止。继续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凡必须进行的检查,都要经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否则,一律视为乱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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