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2008〕13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日益加深,清理拖欠工资工作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非常重要的工作,尤其是“两节”将到,解决好工资拖欠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为切实做好我市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8〕9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该项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到广大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皖政办明电〔2008〕93号通知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行值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
为了保证广大劳动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切实做到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实行休息日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表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信访局。同时,上述相关部门要在新闻媒体、项目建筑施工现场、企业生产生活区公布工资拖欠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充实加强一线受理和查处工资拖欠案件的人员力量,力争把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信息收集,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将投诉举报情况反馈给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由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查处,查处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其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
三、扩大保障金覆盖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市从2005年开始在建筑领域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为从源头上防止建筑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了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面,从源头防止其它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尽快建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等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源头治理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