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多媒体触摸屏等公开。主要公开需要办事人知晓的单位基本情况、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相关制度。
7、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发挥《六安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8、文件查阅、索取公开。改进文件、档案查阅制度,在政府及部门设立资料索取点,对应当公开的文件资料免费提供查阅或索取。
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
各级各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努力构建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申请,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制度。对于涉及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内容,政务公开责任主体必须定期或及时向本机关干部职工实施公开,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健全预先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于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公开前要分级进行预先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经审核后,编制政务公开详细目录,分期向社会或在本单位内部公开。对于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分别报上级政务公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各级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评议工作,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要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时效性以及程序是否规范、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评议结果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六)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开展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