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二十条意见
(马政〔2008〕71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主动争取中央和省项目支持。县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的机遇,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投资支持的重点,立足自身实际,抓紧开展各项工作,推进项目前期,积极主动向上争取相关项目和资金,确保将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加强对企业发展的帮扶指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加强工作组,赴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实施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原则上对企业需要、能够见效、地方政府又力所能及的有关问题,都要抓紧予以解决。实行分县区、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调度例会制度,最大限度地整合各项资源和力量,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县区、各开发园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落实逐级建立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信息测报点制度,适时、动态掌握有关情况,相应强化工作措施,千方百计保持其良好发展势头,增强发展活力。
三、着力推进国家和省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马濮旅游大道改建、芜申运河马鞍山段等工程年内开工建设。加快工作进度,全力推进宁宜城际铁路马鞍山段、东环路高速化改造等重大交通项目按期开工,进一步拉开城市交通大构架,为我市和皖江城市带东向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加快改扩建一批县乡道路,进一步改善市域内交通整体状况,提升交通发展水平。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实施包括湖东南路延伸、金家庄老工业区部分地区居民搬迁、慈湖河水系整治、东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内的一批城市道路、环境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项目配套建设工程,2009年全年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超120亿元,进一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