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切实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比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的政策规定,制定我市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增强创新能力。对新建省级以上公共技术研发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本市创办企业的,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和科技人员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增量部分,按财政关系予以返还,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奖励科技人员。
十一、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步伐。在积极支持花山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提前启动实施一批建设项目,重点是抓好土地流转、农村基础设施以及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建设用地视同农业用地,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力度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
十二、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对投资兴建独立的、规模较大的商贸中心项目,给予土地出让价格低于住宅开发用地价格的政策优惠,并比照大型仓储、物流等建设项目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对典当等帮助企业融资以及其他新型服务业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
十三、千方百计扩大外贸出口。综合运用出口退税、外贸发展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加快出口产业基地、集群的发展,努力保持全市企业出口稳定增长。下放出口退税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加快退税进度,做到当月审批、当月退库,减轻出口企业财务负担。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出口企业,除落实省政府鼓励政策外,年底市财政再给予奖励。
十四、积极繁荣农村市场。按照让农民群众“买得到、买得起、买得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网络建设,增加农村市场适销对路商品的供应,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积极推进“家电下乡”活动,对农民消费的家电给予政策补贴。扶持发展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规模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十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鼓励首购房、小套房,搞活二手房、二套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适当减轻购房契税负担,放开搞活二手房市场,优化土地供应方式,适度延缓开发企业规费缴纳时限,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促进住房投资和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