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8〕113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市政府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从构建和谐本溪、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县(区)政府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要加强对事故预防工作的领导,对威胁公众安全、有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计划,限期消除;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各级政府要支持、督促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合法生产、依法使用、严格管理特种设备,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持证上岗,按章作业;要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费的投入。
(三)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把关责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和规程,确保工作质量,及时报告检验检测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坚决杜绝因把关不严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