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监督,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点是督促企业落实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企业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操作证,保证在用设备定期检验。依法构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动态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特种设备协管网络建设的领导,要在各乡(镇)、街道的安全机构中确定一名同志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协助质监部门做好本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加大对区、镇、街道和重点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协管员作用。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工作,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各相关企业及使用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数据库,并及时向质监部门汇报。市质监部门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数据库,及时更新特种设备相关信息,做到监察、检验、使用单位信息的有效交换,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动态变化情况,消除特种设备监管的盲区与死角,实现快捷有效的动态监管。
(三)进一步制定和落实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各相关企业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向质监部门汇报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质监部门要建立重要设备、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定期督查和整治的有效机制,督促企业整治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处置难以执行的要及时上报政府。
六、拓宽渠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和预警机制
加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预警机制是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降低事故损失最有效的措施。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溪市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市公安、安监、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电梯故障应急救援“110”联动措施,质监部门要及时准确地传递和反馈特种设备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