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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广新局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杭州市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的批复

杭州市文广新局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杭州市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的批复
(杭文广新文管〔2008〕11号)


杭州恒庐文化有限公司、杭州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成立杭州市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备成立杭州市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
  二、协会在运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并受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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