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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锡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土局:负责提供规划范围内地质分布资料及根据地质资料进行的地质灾害评估。

  交通局:负责应急疏散通道的选择,震后实施救援通道(铁路、公路、航运、航空)的确定。

  卫生局:负责提供现状医疗机构设置分布情况,包括医院、卫生服务站医疗救护配置情况,震后医疗救护队伍的组建及疫情、疾病控制措施的制定。

  房管局:负责按建造年份、房屋结构提供无锡市现状房屋资料情况,提供国有土地成片危旧房屋地块情况及近期改造计划,做好灾后房屋的安全等级鉴定。

  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生命线系统中给水、污水、燃气工程抗震情况研究,制定有关抗震防灾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案。

  安监局:负责提供震后可能发生毒气泄漏、爆炸、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化工企业布局,各企业危险品名称、规模等相关资料及安全评估。

  园林局:负责提供现状公园分布情况及各公园可提供避难场所面积,近期公园建设计划。

  供电公司:负责提供无锡市供电系统现状情况及电网在抗震方面的现存问题,震后供电系统的应急预案。

  消防支队:负责提供无锡市现状消防系统情况,地震中易发生火灾的重点单元布局情况。

  三、落实时间、经费

  (一)时间安排。编制工作分五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组织机构组建及设计委托。两项工作同步推进,2008年12月底完成组织机构设立和设计委托;

  第二阶段:现状调研。设计单位展开规划调研,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现状资料收集分析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审查。2009年6月中旬前,设计单位提交规划纲要和成果大纲,提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

  第四阶段:规划初步成果审查。2009年8月底前,设计单位提交规划初步成果(可视情况组织中间技术审查),经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提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第五阶段:成果论证及报批。2009年10月中旬前,设计单位提交规划成果,由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论证;2009年11月初,设计单位根据论证意见要求,修改完善规划成果,由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报批。

  (二)编制经费。编制经费由市建设局会同地震局、规划局申请,市财政列支专项经费。具体数额由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调研后,参考其他城市标准确定。编制经费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市财政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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