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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日趋规范。
  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能较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绝大部分建设单位能够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领取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多数施工单位能够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序控制。监理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向项目派驻监理人员,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履行监理职责。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明显提高,质量行为日趋规范。
  (三)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绝大多数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较严格地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严把材料进场关、施工工序关和质量验收关,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成品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观感质量明显提高。各地均能够按照《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要求,有计划、有措施、有组织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如恩施州怡隆苑经济适用住房小区A栋工程,制作专用的斜砌小砌块,有效预防了填充砌体开裂的质量通病。部分地区能够按照《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开展分户验收,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初见成效,降低了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
  (四)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推进。
  各地广泛开展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学习培训,培养了一批“熟悉政策法规、掌握技术标准”的节能业务骨干,为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夯实了基础。据统计:2008年以来,各地开展建筑节能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培训共计67次,培训人次达2.3万人。各地通过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专项审查和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大幅度上升,建筑节能质量明显提高。检查发现大部分在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等建筑节能工程基本能按设计要求施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省的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检查中仍发现一些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表现如下。
  (一) 部分参建主体质量行为有待规范。
  少数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等手续就开工建设;少数图审机构、施工及监理单位存在超资质承揽工程的现象;个别勘察单位的勘察成果深度不足,如:存在岩土工程综合参数凭经验取值,使得可采用天然地基但最后采用桩基;个别设计单位优化设计不够,如个别项目的结构体系布置不合理;个别检测单位工作不规范,如:合格检测报告中存在屈强比超标、检测结论与送检的材料名称不符、无见证取样人、标养试块报告为36天等问题;部分施工单位轻视质量管理,如:少数施工单位现场配备的标准养护室缺少必要的养护设备、达不到基本的养护标准,部分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机构图中人员名单与工程资料中签字的人员不相符,且不能提供签字人员的资格证明;监理行为急需规范:监理人员持证率较低,大多是持湖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的人员行使总监及总监代表的职责、持湖北省监理员资格证的人员行使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项目监理部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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