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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普查的组织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三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组 长:
  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民生(市文体局局长)

  成 员:
  朱南秋(市发改局副局长)

  易士诚(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世刚(市国土局副局长)

  周乃武(市规建局副局长)

  朱光泽(市交通局调研员)

  陈凤祥(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有臻(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 富(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 军(市林业局副局长)

  高育青(市民宗局副局长)

  朱世聪(市海洋局副调研员)

  陈震旻(市文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市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文体局副局长陈震旻兼任,副主任由市文体局文化科科长邢真、市博物馆馆长孙建平兼任。办公室负责文物普查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三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文物普查各阶段工作计划;

  3、组织普查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

  4、举办普查骨干培训班;

  5、对全市的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

  6、组织开展普查的相关宣传报道;

  7、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8、编制并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三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并经市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公布《三亚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9、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管理并执行市级财政预算。

  (二)部门职责

  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市财政部门要负责安排普查经费预算,并对普查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市交通部门要协助做好桥梁、车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文物普查工作。市商务部门要组织老字号企业积极参与普查,对具有历史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历史建筑、生产设施、经营场所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保存现状,制定保护规划。市测绘部门要提供文物普查所需要的航空照片、地形图、地理信息数据等测绘成果,组织做好文物普查中的测绘保障,配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文物范围判识、定位工作。市林业部门要积极为文物普查小组提供林区内文物分布的线索,并为在林区内的文物普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市国土环境资源部门要配合文物普查专业队伍,重点针对矿冶遗址、与古人类遗迹共存的古生物化石遗迹、博物馆、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内有关的文物进行调查,并在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中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市民政部门要组织协调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并依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文物普查和附属可移动文物鉴定的相关准备工作。市水利部门要配合文物普查专业队伍重点对水利设施进行普查,积极配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水利设施的文物保护措施。市民宗部门要引导宗教界对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给予重视、协助做好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普查工作。市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协助文物部门做好文物普查数据资料的管理和发布工作。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城乡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规定范围内的基础数据、土地利用规划。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协助做好所辖区域内海域及岛礁的文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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