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08〕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07〕84号)要求,自2008年2月全市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人口计生和纪检监察部门密切合作,动真碰硬,历时9个多月,对1990年以来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个体工商业主、各类企业主、社会公众人物以及2001年以来所有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彻底清理和严肃查处,有力维护了国策的尊严,为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健康开展打下了扎实基础。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涌现了许多敢于动真格、勇于抓典型、善于解难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考核评估,市政府决定对市人口计生委等20个先进集体和胡银泉等8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以先进为榜样,继续抓紧抓好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清查治理和长效管理工作,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创造稳定和谐的人口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南通市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0个)
南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通市监察局
海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安县监察局
南通市崇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通市崇川区监察局
南通市港闸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通市港闸区监察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启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启东市监察局
如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