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淮安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8〕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淮安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淮安供电公司制订的《淮安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淮安市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
市建设局、淮安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淮安供电公司 2008年8月)
为改善和保护环境,保障群众健康,确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深入开展“六查一提高”活动(查污染源现状和分布情况;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企业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完好和运转情况;查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及装备达标情况;查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提高环保系统执法水平)。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巩固整治成效,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市、县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1.检查2005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各地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检查2006年以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全市7个日供水量万吨以上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