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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操作标准试行的通知

  (1)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
  (2)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
  (3)属于再犯的。
  43.3.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
  (1)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
  (2)造成后果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

  44.将所获得气象资料直接向外分发或用作供外部使用的数据库、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或者间接用作生成它们的基础的
  44.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
  44.2处罚依据:同43.2
  44.3自由裁量标准:同43.3

  45.将存放所获得气象资料的局域网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
  45.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
  45.2处罚依据:同43.2
  45.3自由裁量标准:同43.3

  46.将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资料,或者对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实质性加工后形成的新资料向外分发
  46.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
  46.2处罚依据:同43.2
  46.3自由裁量标准:同43.3

  47.不按要求使用从国内外交换来的气象资料
  47.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
  47.2处罚依据:同43.2
  47.3自由裁量标准:同43.3

  48.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
  48.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
  48.2处罚依据: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
  48.3自由裁量标准:
  48.3.1经教育态度诚恳,能立即改正错误,且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48.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或无法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的,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
  48.3.3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1)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
  (2)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
  (3)属于再犯的。
  48.3.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
  (1)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
  (2)造成后果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

  49.将通过网络无偿下载的或按公益使用免费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
  49.1处罚类型:警告、罚款
  49.2处罚依据: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通过网络无偿下载的或按公益使用免费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
  49.3自由裁量标准:
  49.3.1经教育态度诚恳,能立即改正错误,且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49.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或无法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的,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
  49.3.3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1)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
  (2)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
  (3)属于再犯的。
  49.3.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停止向其提供气象资料:
  (1)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
  (2)造成后果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

  50.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的
  50.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50.2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的;(二)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的。
  50.3自由裁量标准:
  50.3.1经教育态度诚恳,能立即改正错误,且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50.3.2经教育未立即改正或无法改正,但能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事后认识到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的,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
  50.3.3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为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1)经教育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
  (2)拒绝配合执法调查的;
  (3)属于再犯的。
  50.3.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1)屡教不改,出现三次或以上累犯的;
  (2)造成后果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情节的。

  51.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实时预警信号的
  51.1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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