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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的通知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的通知
(深质监〔2008〕2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环卫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环卫管理效能和水平,改善我市环境卫生质量,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要求,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于2008年12月3日发布,2009年3月1日起实施。龙岗、宝安两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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