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王晓楠为公职律师的批复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王晓楠为公职律师的批复
(京司函[2008]158号 2008年12月25日)
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
你单位《关于王晓楠成为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的申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和《
北京市司法局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王晓楠为你单位公职律师,并颁发公职律师执业证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