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宣传,协调媒体跟踪报道;市文明办负责公益宣传等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总工会、市总商会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工作和协调日常事务。
市总商会、市民营工委、市委驻深工委、市国资委、市台办负责发动企业积极参与活动。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加强劳动执法,服务企业、员工,为“双爱”十佳员工提供奖励。
市工商局、市贸工局负责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双爱”十佳企业提供奖励。
市民政局负责为“送温暖”活动提供资金、物资。
市文化局负责送文化入厂区等文化服务。
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负责做好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专版、专栏、论坛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动“双爱”活动深入开展。
四、基本内容
(一)企业爱员工。
1.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与职工相关的规章制度要与工会协商确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才实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尊重员工,实现体面劳动,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支持组建工会,健全工会组织机构,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4.与员工开展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5.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6.建立职工之家,开辟员工学习园地、文体活动场所。
7.建立培训基地,定期进行员工职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8.建立企业关爱基金,对困难员工实施帮扶。
(二)员工爱企业。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支持、服从企业正当经营管理。
2.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维护企业的生产和财产安全。
3.以企业为家,敬业爱岗,完成企业规定的劳动数量和质量。
4.积极投身工会组织建设,参加工会活动,发挥应有作用。
5.积极参加企业劳动技能和文化培训,全面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质。
6.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对企业管理模式、经营方略、工序改进等提供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