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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的通知


  3.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把反腐倡廉理论教育纳入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内容,局党委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加强领导干部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开设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课目,把《新时期反腐倡廉教程》纳入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正反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教育的说服务力和感染力。
  4.积极开展提醒警示教育。每逢重大节日,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节前廉洁提醒教育。对新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打好廉政“预防针”。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时,要以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提醒,严禁借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公务人员出国考察、培训前,要教育干部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因公出国(境)规定,防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二)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和协调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年初结合当年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细化分解廉政责任;制定和完善相关考核和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2.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制定和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和程序。完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合法性审查,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决策评估、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
  3.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及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谈话诫勉制度和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制度。
  4.健全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评议考核等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制度,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完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制定和完善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检查、考核和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发布、反馈等制度,完善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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