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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儿童活动中心的通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儿童活动中心的通报
(蚌政〔2008〕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市儿童活动中心始终坚持发展少儿艺术教育、培养少儿艺术人才,为全市少儿艺术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市儿童活动中心精心编演的《花鼓乐》作为安徽省唯一的少儿节目入选“花儿朵朵--迎奥运”华夏儿童艺术展演活动,将富有民俗特色、体现淮畔风情的花鼓灯艺术展现在奥运会大舞台上,为宣传蚌埠、弘扬花鼓灯艺术,提升蚌埠城市形象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儿童活动中心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市儿童活动中心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服务社会、服务少年儿童”为宗旨,密切结合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要求,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立意深远、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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