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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四)积极申报国家和省标准化组织。鼓励企业参与已建的国家和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积极推进申报新建的国家和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培育和组建我市具有产业竞争优势、结构合理、功能较强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到“十一五”末,力争承担国家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达到3个以上,规模以上企业100%通过ISO等国际标准组织系列体系认证。
  (五)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与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力度。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将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专利纳入国家技术标准或优势产业领域的标准。并积极申报国家或行业标准。要加强产业研发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标准政策之间的协调,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道路,以此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和促进相关产业化进程。到“十一五”末,全市具有产业化基础的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的转化率达50%以上。
  (六)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结合中国名牌、安徽名牌及国家免检产品的评审,积极推行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工作。按照省局《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重点在餐饮、商贸、物业、社区等领域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在广泛宣传基础上,以点带面,引导服务业以标准为载体,规范服务内容和方式。到“十一五”末,帮助引导10家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确认,其中通过“AA”级以下的企业5家,“AAA”级认证的企业4家,通过“AAAA”认证的企业1家。建立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企业2家。
  (七)主动提供技术标准服务,推动和扩大农产品输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的《加强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共同促进安徽省主导农产品出口备忘录》,积极为农产品输出服务。质监、农业、科技、商务、检疫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围绕我市特色优势出口农产品,针对出口国标准技术要求,做好农产品出口标准应对分析研究,提供技术标准服务,促进农产品扩大出口。根据省际间农产品互认协议,制定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推广和实施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标准,积极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扩大农产品对沪苏皖浙赣等地区邻近省市的输出。到“十一五”末,围绕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实现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企业4家。
  (八)加快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技术标准人才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智力引进,引进一批了解国际标准、业务能力强、精通一至二门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建立我市技术标准专家库。到“十一五”末,形成一支与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总人数力争达到1000人左右,其中国内知名人才20名,专业领军人才60名、基层骨干人才不少于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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