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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九)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技术支撑体系。通过资源整合,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标准信息服务网络,努力健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献资料库和“WTO/TBT”信息资源数据库。强化标准及信息服务工作,解决部分产品执行标准过期失效、滞后和缺失等问题,引导帮助企业尤其是涉及食品生产、安全环保的企业组织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四、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市质监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农委、环保局、检验检疫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重点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项目,鼓励各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标准化专项经费,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
  (三)建立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技术标准战略的奖励激励机制,加大对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政策、资金的倾斜力度。对主持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按照《加快工业发展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蚌工〔2006〕6号)文件中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被确认为标准化良好行业企业的单位给予奖励,获得“AAAA”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AAA”级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AA”级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A”级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承担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单位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对承担省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单位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补助,对承担市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单位给予2万元补助。
  (四)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建立质监、科技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企业等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承担重大产业研究项目和创新产品项目的单位,同步进行标准研制与科技项目的研究,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向标准转化的进程,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等规划。将先进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列入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将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纳入省科技进步奖奖励范畴。各县、区政府也应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和完善奖励政策,加大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成效显著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
  (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针对技术标准的研制者、执行者、受益者等不同主体,加大对技术标准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普及技术标准知识;充分利用“科普日”、“科技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通过论坛、学术交流、战略研究等形式,提高技术标准普及与宣传的档次和影响力,增进公众对技术标准工作的了解,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学标准、用标准、定标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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