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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甬劳社办〔2008〕2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金保工程”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为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提供多形式、多渠通、便利快捷的社会保险申报服务,市劳动保障局经过前期充分准备,已开始试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工作。为切实保障网上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网上申报的良好环境,规范网上申报业务管理,特制定《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管理办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
网上申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向广大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提供快捷、便利的社会保险申报服务,规范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工作,保障参保单位及职工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上申报的开通条件
  (一)已在社会保险市区统筹范围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申请单位有明确的从事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和专职经办人,经办人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险各项政策,能熟练掌握社会保险的业务操作办法和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申请单位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硬件设备与联网条件。
  二、网上申报的办理内容
  (一)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保险的人员新增、续保和中止等申报;
  (二)参保人员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三)参保单位部分基本信息变更办理;
  (四)参保单位月缴费金额及历史缴费情况查询;
  (五)网上申报业务内容查询及参保中止表的下载打印;
  三、网上申报的申请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会保险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统一申报办公室领取相关文件,填写《宁波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办理申请表》和《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承诺书》,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经办部门分配初始密码,从次日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四、网上申报的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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