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组织,加强对“两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及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检查、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组织开展“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监管边缘地带和薄弱环节,强化部门之间配合,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节日重点食品,要按品种明确牵头部门和主要负责人,搞好监管协调和工作衔接,严防监管缺失,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附件:邢台市2009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邢台市2009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河北省《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市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维护和树立邢台食品的良好形象,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1月20日在全市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两节”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部署,通过开展“两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排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调味品、糖果、糕点、食品添加剂、酱腌菜、炒货、方便食品、禽蛋、休闲食品、进口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节日热销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
(二)重点区域:宁晋县的糕点和饼干、南和县的食用植物油、巨鹿县的糖果和蜜饯、隆尧县的方便食品、隆尧县和巨鹿县的冰糖、平乡县的酱腌菜、邢台县和任县的炒货;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以及农村地区;大型零售超市、商场、城乡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年货市场等节日食品主要销售场所;
(三)重点企业(单位):蔬菜种植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食品生产企业(作坊)、畜禽定点屠宰厂、外埠进市品牌肉代理商、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集体食堂(特别是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出问题的单位和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小餐馆、小吃店、春节期间提供年夜饭的餐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