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进华 市商务局助理调研员
“两节”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管景斌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统一组织本辖区内“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确保生产、经营食品质量安全。对边缘部位和薄弱环节,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对本次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改进监管方式,下移监管重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职责分工严格监管。对职能交叉和监管中间地带要加强配合、联合执法。对于牵头负责的重点品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衔接,确保监管到位。市农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实行督查责任制,加大检查督导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做好举报投诉和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农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部门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解答、受理、督办和查处群众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严防酿成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当地政府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同时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食安办报告;监管部门要在协助当地积极处置的同时,按有关制度要求向上级部门汇报,使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将事故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四)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市质监部门要组织技术机构专家,广泛收集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对重点企业潜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研究和测试,分析风险成因并提出对策;开展明查暗访,及时了解掌握不同产品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做到提前介入,及早整治,把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安排好节日应急值守。“两节”期间,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严格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防控措施,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六)认真做好整治工作总结。“两节”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于每周五10:00之前,向市食安办报告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文档),食品安全信息和工作动态随时上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突出重点和亮点,于2009年1月20日前将本地整治情况和本部门所负责环节监管情况报市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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