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政府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和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八、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工作得力、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可单独加分,通报表彰。

  附件:
  应急管理工作考核量化目标
项 目内  容分 值
一.机构建设  (20分)是否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成立各专项指挥部2分
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并组建专家咨询库5分
是否有专职工作人员5分
是否有专项经费5分
是否配备应急专用车辆及必要的办公用品3分
三、应急预案、  应急演练(20分)是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10分
是否按要求组织演练5分
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5分
三.信息报送、  预测预警、应急处置(10分)是否对各类灾害进行预测预警5分
是否按规定时限和级别报送信息并及时续报相关信息3分
是否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正确决策、协调有力2分
四.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15分)是否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建立数据库5分
是否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及相适应的编制、装备、经费3分
是否组建基层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进行训练3分
是否建立了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2分
企业是否有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建立互助联动机制2分
五.隐患排查、避难场所建设(15分)是否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5分
是否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并完善必要设施建设5分
六.培训和宣教工作(15分)是否组织应急管理培训并将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5分
是否编印《应急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10分
七.制度建设  (5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5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