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监管措施有力。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制,按规模和产品质量状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级,分别按扶优扶强、帮扶引导和重点整治的监管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A级企业以扶持其扩大规模,开展名牌培育,创造品牌良好的发展空间,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为主;B级企业以帮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改进生产工艺,建立长效质量监管机制为主;C级企业以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能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为主,重点监控。
(四)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较高。有计划地组织对产品的抽查,产品质量稳定,产品抽查合格率明显高于全国或全省同类产品抽查合格率,且达到90%以上,规模企业高于98%,没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
(五)名牌战略带动力提升。认真开展名牌产品培育工作,企业积极主动参与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及安徽质量奖的申报,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企业数占总企业数5%以上,获得安徽省名牌产品及安徽质量奖企业数占总企业数30%以上。
(六)没有区域性制假造假行为,没有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经委、质监、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具体负责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承担创建日常管理、协调和技术指导、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监管,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
(二)增加投入。市经委、质监、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围绕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分别向上级争取项目,实行政策兼容、项目集成,形成合力,用更多的资金支持项目发展。要制定扶持措施,抓住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的大好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我市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的创建。
(三)创新机制。建设全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是一项事关大局、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做好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创新,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在滤清器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市场化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探索和总结。
(四)完善配套设施。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建立国家级滤清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完善该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为滤清器产品质量做好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