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无制造许可证经营的锅炉予以取缔,对无上岗操作证的锅炉限期整改,开展对锅炉整治工作的节能技术指导和已整治锅炉的安全验收。
市发改委负责提供集中供热区具体四至范围。
市经委按照部门职责规定,落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好集中供热企业与热用户之间的用汽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配合各区政府(管委会)开展行政执法,维持整治秩序。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新闻媒体开展锅炉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锅炉整治工作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市供电、供水部门对拒不整治或逾期不整治的锅炉实行停电、停水。
各区政府及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本辖区内锅炉整治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辖区锅炉的调查摸底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和拆除。
(三)定期督查,严格奖惩
市锅炉整治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对锅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督查并及时向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于锅炉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锅炉整治工作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附件2
蚌埠市城区锅炉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杨宏春(市政府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
黄 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
潘明生(市环保局局长)
朱文艺(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
李廉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电局局长)
徐伟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新民(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袁宝志(市经委调研员)
王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文杰(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 运(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同香(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吉智(市质监局副局长)
胡耀峰(市工商局副局长)
汪若怀(龙子湖区政府副区长)
孙振东(蚌山区政府副区长)
李 军(禹会区政府副区长)
章保川(淮上区政府副区长)
李力克(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吕家雨(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安明(蚌埠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林 泽(中环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市城区锅炉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潘明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运兼任第一副主任,沈世伟、宋达琦、管继恒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