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药品供应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补助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差距。大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期派乡村医生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免费培训,完善城市医务人员支援农村的制度,通过返聘、弹性退休制度等方式鼓励城市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医疗水平的医生到农村工作。大力加强城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和均衡配置,鼓励城乡医院开展对口协作支援,积极引导市区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向新城、郊区布局。重点加强新城区域医疗中心、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政府购买乡村医务人员提供村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机制,提高乡村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待遇。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补助政策,重点做好农业人口和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地方病、流行病的免费筛查,对农村常住人口全部实行免费计划免疫。
(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衔接。加快整合城镇和农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全部覆盖、有效衔接、机制灵活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间保障水平的差距,将已稳定非农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农村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统一城乡就业促进政策,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对录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的企业均给予岗位和社保补贴。加强社会救助,完善农村社会低保救助机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逐步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四)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发挥首都文化中心优势,建立城乡统筹的文化事业发展体制,使城市丰富的文化资源、要素和服务加快向农村地区延伸,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立起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护机制。2009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基本完成,实现每个乡镇所在地、每个行政村均有一个综合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支持兴办农民表演团体,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质量,丰富节目内容。加强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和古村落的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发展旅游等产业。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五)完善社会管理。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根据城乡结合部、远郊区镇村等不同地区人口结构和规模,建立起适合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要求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农转非步伐,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农村地区新建居民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到2020年,城乡结合部、新城周边以及乡镇中心区的农村地区全部实现城市社区管理。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继续实行重点矛盾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法律援助、警务、消防、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危机处置能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坚决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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