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甬建发〔2008〕252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近来,我市气温逐渐降低,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同时,随着元旦、春节日益临近,施工现场已出现赶工期的现象。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前后的各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由于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风、雪、雨、雾等天气增多,施工环境相对恶劣,同时即将年底,施工任务较重,部分企业在赶工期过程中往往忽视安全生产, “两节”前后,施工队伍流动频繁,人心不稳,这段时间一直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部署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性冬季施工和“两节”前后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重点环节来确定安全管理重点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近期开展一次全面的大规模的火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无论大小,都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决不留下任何隐患。同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火源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登记、保管制度和“三级动火”审批等制度,在动火作业时必须落实防火措施、监护人人员和灭火器材。坚决杜绝民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及用明火取暖,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还应进一步完善和演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示和学习消防器材的使用,确保现场人员都能掌握灭火器的操作技能。
(二)要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要通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及时把冬季施工专项方案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尤其是做好对外脚手架、楼层临边、预留洞口等处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重点环节的监控,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要尽量改善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落实取暖措施和冬季施工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时刻警惕暴风雨雪等灾害性气候,提前对临时设施进行加固,如宿舍等无法保证结构安全,应及时撤离暂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