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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要抓好“两节”前后的各项安全工作。节前,各地要对所管辖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作一次动员布置,要求施工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其盲目赶工、抢工。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严格执行企业月检、项目部周检和安全员班组日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施工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以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及疲劳驾驶,杜绝场内场外交通安全事故。节日期间,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生产、生活和劳动保护工作和饮食卫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所有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必须在施工现场坚守岗位,并严格控制现场员工的作业时间和工作强度,妥善安排作息和娱乐,避免作业人员连续加班加点、夜间加班加点作业和设备带病运转。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基坑开挖、高大结构的混凝土浇注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应错开“两节”,在举行节庆活动时相关的临街工地应暂停沿街一侧的施工活动。节后,全市各建筑工地开工前,各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并重点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电气装置、脚手架、支模架和临边防护设施等,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复查认可并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工。对节后返城务工的民工要加强安全教育,对新进民工和转岗民工要做好上岗前培训教育工作。重新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还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加强监管,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在节前对今年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贯彻落实近期上级部门及我委下发的关于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一系列文件的情况、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落实情况、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督促,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予以依法处理。
  四、严格值班制度,应对突发事件。“两节”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落实救援队伍、工具和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并按规定立即如实上报。节日期间,我委值班电话:87191013,传真:87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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