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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食品三厂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年产13万吨百事系列饮料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食品三厂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年产13万吨百事系列饮料项目核准的批复
(赣发改外资字[2008]2178号)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南昌食品三厂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申办合资建设年产13万吨百事系列饮料项目核准的请示》(洪发改文[2008]2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南昌食品三厂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申办合资建设年产13万吨百事系列饮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为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建设厂房、仓库及办公楼等其他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10.17万平方米,建设3条生产线,形成年产13万吨各类饮料的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为2130万美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00万美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42.25%。

  项目的股东构成为南昌食品三厂(中方)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外方),其出资比例为3:7。

  中方投资者南昌食品三厂以等值人民币方式出资2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外方投资者为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现汇方式出资630万美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70%。经营期限为50年。总投资额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1230万美元,通过合资公司自筹的方式解决。

  五、关于节能。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关于环保。请按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执行。

  七、关于安全。请按安监部门批复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的要求执行。

  八、关于项目招投标工作,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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