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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

  3.粤西以海岸为主线,推动滨海旅游品牌建设。充分挖掘滨海旅游资源,大力推广滨海游、农业生态游、溶岩景观游、历史文化游,重点建设区域旅游精品,把粤西建成国内知名的具有休闲、健身、度假等功能的滨海旅游目的地。

  4.粤北以名山名寺为依托,加快山区旅游业发展。依托丹霞山世界地质公园、南华寺、漂流、温泉和少数民族风情等资源,着力建设具有休闲度假、观光考察、科考探险等功能的粤北旅游圈。

  (四)培育旅游大产业。

  1.加强旅游产业体系建设。按照大旅游、大市场的发展理念,推进同业集聚和产业协作,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延长旅游产业链,重点扶持重大旅游项目、旅游龙头企业、精品旅游线路和具有广阔前景的旅游新产品。

  2.创新旅游生产经营模式。鼓励旅游景区加强与关联企业的合作,推进旅游景区投资经营多元化。支持旅游景区品牌化经营,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培育壮大旅游房车、邮轮、游艇制造和高尔夫用品、旅游保健防护用品、特殊旅游用品等生产企业,支持建设旅游制造业基地。推进旅游生产营销的规模化,完善旅游产品交易市场,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进旅游信息化进程。

  3.创新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培育和创新旅游产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森林生态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滨海旅游、会展旅游、科技旅游、文化旅游、教育旅游、康体旅游、红色旅游、温泉旅游、邮轮旅游等,形成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体系。

  4.大力发展休闲旅游。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和旅游消费的需求,积极推进休闲旅游资源的整合,加强对休闲旅游发展的规划和引导,提升休闲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创新发展新型休闲旅游模式,加快开发建设一批满足高端消费的海滨海岛、温泉养生、森林山地、自驾车、邮轮游艇、高尔夫旅游等高端休闲旅游产品,构建休闲旅游产品体系。

  (五)开拓旅游大市场。

  1.促进省内旅游合作。引导珠三角地区的资金、人才到粤北和东西两翼开发旅游资源、创办旅游企业,推进产业、劳动力“双转移”,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推动区域旅游合理布局。大力推进省内客源市场互动,统筹城乡旅游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2.加快国内旅游合作步伐。加强与各省区特别是泛珠三角区域的旅游合作,进一步推进区域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国内旅游市场繁荣发展。

  3.提升粤港澳旅游合作水平。深化粤港澳三地旅游合作,加大三地联合推介促销力度,推广“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将粤港澳旅游区建成我国最具知名度、市场最为活跃和国际化水平最高的世界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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