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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烟台翔通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增项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烟台翔通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业务范围增项的通知
(鲁安监发[2008]154号)


各市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3号)和《山东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决定批准烟台翔通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增加二类9(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二类12(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二类13(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邮政、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的安全评价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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