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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百二十六条 本规范所引用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二百二十七条 本规范未尽事宜及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录 
TLV(Threshold Limit Values)值

  TLV(Threshold Limit Values)值是指毒性气体对人体的危害指标.
  TLV表示的是当某种气体在空气中的含量小于这一阈值时,充分且持续暴露于该环境中的工人的健康不会受到损害。参考这个值时必须以国家颁布的标准为准,且应采用最新的修正值。TVL包括以下两部分:
  平均阈值(TLV-TWA):
  这个值表示环境中以时间加权的平均浓度值。绝大多数工人按8小时每天,40小时每周的安排在这个环境中工作时,不会有健康方面的问题。
  瞬时阈值(TLV-STEL):
  这个参数被定义为一个15分钟的加权平均值,在一个工作日的任意时刻工作场所中某种有害气体的浓度都不得超过其指定的阈值,即使在这一天中总的加权平均值达到了平均阈值。一天当中超过平均阈值且低于瞬时阈值的次数不得大于4次,每次的持续时间必须小于15分钟。
  液氨的阈值

气体名称

化学式

TLV-TWA(ppm)

LEL(%vol)

备注

NH3

25

15

 


  参考文献
  GB50160-92,1999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7681-1999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GB 50057-1994.2000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 3007-1999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 3047-93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HG/T 23003-92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HAB 003-2001 液氨移动式压力容器检修安全规程
  SY 0075-9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SH/T 3081-2003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 309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用词说明

  对本规范条文中要求执行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一)表示要求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并具有法定责任时,用词为“必须”(must);
  (二)表示要准确地符合标准而应严格遵守时,用词为:
  正面词采用“应”(shall);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shall not)。
  (三)表示在几种可能性中推荐特别合适的一种,不提及也不排除其他可能性,或表示是首选的但未必是所要求的,或表示不赞成但也不禁止某种可能性时,用词为:
  正面词采用“宜”(should);
  反面词采用“不宜”(should not)。
  (四)表示在标准的界限内所允许的行动步骤时,用词为:
  正面词采用“可”(may);
  反面词采用“不必”(need not)。

  附件:
  表2-1 卫生防护距离表(m)

规模(104t/a)

类别

近五年平均风速

(m/s)

卫生防护距离(m)

≥30

合成氨

﹤2.0

700

2~4

600

﹥4.0

500


  注:1.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选择时往往遇到几户至十几户的零散居住区,当它们与装置区的距离不能满足本标准的要求时,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决定。
  2.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居住性建筑物,并应绿化。
  3.一般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及改扩建所确定的防护距离由所在地区规划部门批准或备案,并保证监察执行,如有违反此规定时应及时向上级及当地主管部门反映。

  表2-2 码头相邻泊位的船舶间的最小距离(m)

船长

279-236

235-183

182-151

150-110

<100

最小距离

55

50

40

35

25


  注:船舶在泊位内外档停靠时,不受此限。

  表2-3 液氨储罐区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液氨储罐

防火间距(m)

相邻工厂或设施

液氨储罐区

备注

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

100

 

相邻工厂(围墙)

50

 

国家铁路(中心线)

45

 

厂外企业铁路 (中心线)

35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中心线或建筑物)

45

 

厂外公路

20

 

变配电站(围墙)

50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倍塔杆高度

 

I、II级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

40

 

通航江、河、海岸边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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