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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的有关要求及商务部《关于做好扩大消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引导和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开拓节日市场,繁荣春节供应,扩大内需,拉动陕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同一时间(即2009年1月12日-22日),分别举办“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活动,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活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实施,并于12月7日前将活动方案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上报我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联 系 人:吕安民   王克俭
  联系电话:87291361  87291665
  传  真:87292580
  邮  箱:shanggaichu@126.com

  附: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的有关要求及商务部《关于做好扩大消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引导和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开拓节日市场,繁荣春节供应,扩大内需,拉动陕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同一时间分别举办“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09年1月12-22日共10天。
  地 点:主会场设在西安市,同时在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延安市、榆林市、杨凌高新农业示范区设立分会场。
  二、主办、承办
  主 办:陕西省商务厅
  承 办: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三、活动主题
  本次新春年货购物节以“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丰富市场”为宗旨,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一个展示企业形象、宣传地方产品、沟通产销渠道、扩大消费需求、活跃节日市场的经济平台,营造温馨舒适、品种齐全、质优价廉、安全可靠、热闹红火的节日购物氛围。
  四、展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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