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的有关要求及商务部《关于做好扩大消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引导和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开拓节日市场,繁荣春节供应,扩大内需,拉动陕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同一时间(即2009年1月12日-22日),分别举办“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活动,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活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实施,并于12月7日前将活动方案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上报我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联 系 人:吕安民 王克俭
联系电话:87291361 87291665
传 真:87292580
邮 箱:shanggaichu@126.com
附: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的有关要求及商务部《关于做好扩大消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引导和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开拓节日市场,繁荣春节供应,扩大内需,拉动陕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同一时间分别举办“2009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09年1月12-22日共10天。
地 点:主会场设在西安市,同时在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延安市、榆林市、杨凌高新农业示范区设立分会场。
二、主办、承办
主 办:陕西省商务厅
承 办: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三、活动主题
本次新春年货购物节以“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丰富市场”为宗旨,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一个展示企业形象、宣传地方产品、沟通产销渠道、扩大消费需求、活跃节日市场的经济平台,营造温馨舒适、品种齐全、质优价廉、安全可靠、热闹红火的节日购物氛围。
四、展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