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8〕330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天津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收费的函》(津质计监局计财函[2008]620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核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考试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为经营性收费,收费项目为资格审查报名费和考试费,用于支付报名、试题、试卷、监考、评卷、场地租用、设备使用、能源与材料消耗及证书等费用。资格审查报名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0元,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根据特种设备焊接考试实际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除收取资格审查报名费和考试费以外,对考试所需的工件、焊材等费用可另行据实收取。除特种设备焊接考试外,其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只可收取资格审查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请你局通知具备资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按市物价局、财政局、地税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津价费[2008]220号)文件有关规定到相关物价部门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上述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
考 试 工 种
| 考试费收费标准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
| 100
|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电梯作业人员
厂内机动车辆维修
气瓶充装作业
压力管道作业
游乐设施作业
锅炉司炉工
|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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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驾驶员
锅炉水处理人员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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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人员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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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1级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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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2级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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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焊接
|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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