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各施工项目部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人员;(每个项目部不得少于1人)
三、报名
即日起开始报名,申请培训考核的人员由企业统一到西安市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分批分专业组织培训和考核。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管理人员考核申请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
(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记录。
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需提供原件备查。
四、培训、考核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集中培训由市城建干校组织学员集中授课,统一发放教材。
考核:考核大纲将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布,考核以理论考核为基础,以操作考核为重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操作知识两部分。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专业理论知识。
五、证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样式,证书加盖西安市城乡建委建设教育培训专用章,并在持证人照片上加盖陕西省建设厅钢印。
六、复检
证书每两年复检一次。届时,所有持证人员须重新集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理论知识,并参加考核。
七、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将文件传达到有关企业、单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管理人员均须参加培训、考核。
(二)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施工项目部和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活动单位,必须按要求派有关人员参加考核。
(三)凡违反建筑施工特种人员持证上岗规定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我委在以后检查时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列为重点之一,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城建监察大队将把此项检查列入日常工作范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