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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的贯彻意见的通知
六、
各级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涉企收费(价格)公示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收费年度审验和日常价格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公示工作,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和价格透明度。
附件:1.涉企收费(价格)项目和标准公示申请表
2.涉企收费(价格)公示通知书
附件一:
涉企收费(价格)项目和标准公示申请表
申请单位(机构):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收费(价格)项目
计价单位
标 准
收费(价格)依据
执收范围
收费(价格)性 质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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