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预防,防打结合
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各地要综合运用卫星、气象监测、瞭望台和地面巡逻等手段,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扑救。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要力求“点、线、面”宣传相结合。各地要采取出动宣传车、上防火课、立宣传牌、发宣传品、写防火标语、定乡规民约、电视报刊和短信平台宣传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要把林区住户、林区坟主、中小学生、精神病和呆傻人员的监护人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宣传资料要发放到户,宣传标语要张贴到村、组,做到家喻户晓;要把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时段,大力提倡献鲜花、植树等文明祭祀活动;要把重要林区、火灾多发区、风景区等作为重点宣传区域,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张挂防火横幅,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从2009年2月16日到2月28日,全市集中开展一次以“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的防火宣传活动;市森防办要印制《森林防火通告》6万分发至各区(市、县),张贴到乡(镇)、村。
二是加大林下可燃物清理,排除火灾隐患。各地要继续加大对因凝冻灾害造成的林内大量翻根、倒伏、断枝等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对已清理过的区域要作进一步清查,防止形成新的引燃物;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重点部位,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15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等手续的,林业行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地务必于2009年1月底前完成对火灾多发区、重要林区可燃物的清理工作;进入防火期和防火紧要期前,各地要组织开展周密细致的“四查”活动,一查人员上岗到位情况,全面落实岗位责任。二查预案、物资准备情况,全面落实应急保障要求。三查入山作业人员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全面落实火源管理规定。四查可燃物清理和重要设施防护情况,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安全措施。隐患排查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深入扎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发现,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三是强化预警监测,建立防范联动机制。防火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防范部门会商和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通过各种信息和通讯渠道,将森林火险信息发到村级以上干部的手中,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信息,各级防火部门要通过互联网24小时密切注意国家卫星热点监测信息,因险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