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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政发〔2008〕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市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条块结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2008年12月24日-2009年1月10日)。由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同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检查。

 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2009年1月15日-1月23日)。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和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进行督查。

 二、检查重点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事等部门要加大交通运输尤其是客运的安全检查力度,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及时采取停航、封道等措施,严禁冒险开航出车。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要及时落实各项春运安全措施,对申请参加春运的车辆要逐一进行严格检验,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要进一步加强路面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车辆。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船)载客,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  二是加强矿山安全检查。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认真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严防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对“一通三防”存在隐患的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不得恢复生产。三大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煤尘和瓦斯检查等规章制度,严防煤矿重大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抓好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邳州市要突出抓好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在石膏矿整合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铜山县、贾汪区要对已关闭的小煤矿、小铁矿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针对个别地方出现的私采乱挖的现象,要一查到底,彻底关闭,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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